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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 来源:市规划局
刘某在经过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后,擅自改扩建建(构)筑物,根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2017年12月18日,规划部门去函产权登记部门限制附有违法建筑的合法房地产产权转让和抵押登记,产权登记部门对合法房地产产权转让和抵押登记进行限制。